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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數位化(視訊)陳述意見
新北市政府辦理偏遠地區數位化(視訊)訴願案件陳述意見服務
一、 目的:
  提供本市偏遠地區提起訴願之民眾申請陳述意見之服務,以減少舟車勞頓,進而落實訴願程序正義,以保障訴願人之權益。
二、 辦理機關:
  (一) 主辦機關:本府法制局。
  (二) 協辦機關: 深坑區公所、石碇區公所、坪林區公所、烏來區公所、平溪區公所、雙溪區公所、貢寮區公所、萬里區公所、石門區公所、三芝區公所、金山區公所。
三、 設備:
  利用協辦機關(深坑區公所、石碇區公所、坪林區公所、烏來區公所、平溪區公所、雙溪區公所、貢寮區公所、萬里區公所、石門區公所、三芝區公所、金山區公所)現有之電腦及網路,並搭配本府法制局建置於上開區公所之視訊鏡頭、麥克風、耳機等設備。
四、 辦理方式:
  (一) 受理方式:
    1. 書面申請:訴願人得於本府法制局網頁表格下載區,下載「新北市政府數位化(視訊)陳述意見申請書」,並於申請書中之「言詞陳述處所」欄位勾選欲前往言詞陳述之區公所。
    2. 網路申請:於本府法制局網頁主選單>訴願審議>e化申請服務>線上申請陳述意見>於「請求陳述意見的理由」欄位記載「需數位化言詞陳述及地區」。
  (二) 辦理時段本府法制局於接獲訴願人申請陳述意見後,儘速安排辦理數位化(視訊)訴願審議言詞陳述。
相關檔案
新北市政府數位化(視訊)陳述意見申請書 【WORD格式】【ODT格式】 
新北市政府數位化(視訊)陳述意見申請書參考範例  【WORD格式】【ODT格式】 
新北市政府訴願案件數位化(視訊)陳述意見報到單  【WORD格式】【ODT格式】 
瀏覽人次:4729 人 更新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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