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計畫形成自由及利益衡量原則
新北市政府 112 年度法制人員年度講習(第 4 季),於 12 月 15 日在本府行政大樓 401 會議室舉辦完畢,參訓同仁共計 33 名。本次講習很榮幸邀請到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傅玲靜教授擔任講座,講授「都市計畫變更之計畫形成自由及利益衡量原則」之課程,本課程不僅帶同仁瞭解德國法有關空間總體計畫之法制及體系,並講解都市計畫有關計畫形成自由之內涵與利益衡量原則之關聯,並輔以案例說明司法實務上對行政機關於擬定或核定計畫時有關之計畫形成自由,其審查密度為何,藉此讓同仁對於都市計畫形成自由的概念有初步的認識,讓參訓學員獲益良多。
新北市政府 112 年度法制人員年度講習(第 4 季),於 12 月 15 日在本府行政大樓 401 會議室舉辦完畢,參訓同仁共計 33 名。本次講習很榮幸邀請到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傅玲靜教授擔任講座,講授「都市計畫變更之計畫形成自由及利益衡量原則」之課程,本課程不僅帶同仁瞭解德國法有關空間總體計畫之法制及體系,並講解都市計畫有關計畫形成自由之內涵與利益衡量原則之關聯,並輔以案例說明司法實務上對行政機關於擬定或核定計畫時有關之計畫形成自由,其審查密度為何,藉此讓同仁對於都市計畫形成自由的概念有初步的認識,讓參訓學員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