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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1995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會議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各國達成性別平等之全球性策略。「性別主流化」是一種策略,也是一種價值,希望所有政府的計畫與法律要具有性別觀點,並在作成決策之前,對男性和女性的可能影響進行分析,以促使政府資源配置確保不同性別平等獲取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之機會,最終達到實質性別平等。
  本府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更名為性別平等委員會)於104年12月22日第3屆委員會第3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5至108年)」,嗣又於109年12月21日5屆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10至113年)」,以本府各一級機關為主要實施對象,加強推動性別主流化之落實。
  本局遵循本府訂定之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並依其主要推動工具,即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影響評估、性別統計、性別分析、性別預算等項目,逐步實施本局之性別主流化,期能確實落實性別主流化,達成實質性別平等,共築和諧幸福社會。
瀏覽人次:1335 人 更新日期: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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