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給付行政程序中之正當程序保障
新北市政府114年度法制人員年度講習(第4季),於12月12日在本府行政大樓403會議室舉辦完畢,參訓同仁共計36名。本次講習很榮幸邀請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康家穎助理教授擔任講座,講授「地方自治法規之制定及其司法救濟」之課程,本次課程除了講解在地方制度法範疇下,各機關法制人員修訂自治法規應審酌之要項及踐行之程序外,亦針對地方自治團體在自治條例遭監督機關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時應如何救濟,提供目前實務見解走向以及憲法訴訟法之適用供同仁參考,藉由本次講解的提點,讓參訓學員獲益良多。
新北市政府114年度法制人員年度講習(第4季),於12月12日在本府行政大樓403會議室舉辦完畢,參訓同仁共計36名。本次講習很榮幸邀請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康家穎助理教授擔任講座,講授「地方自治法規之制定及其司法救濟」之課程,本次課程除了講解在地方制度法範疇下,各機關法制人員修訂自治法規應審酌之要項及踐行之程序外,亦針對地方自治團體在自治條例遭監督機關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時應如何救濟,提供目前實務見解走向以及憲法訴訟法之適用供同仁參考,藉由本次講解的提點,讓參訓學員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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