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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
  111年度直轄市法制機關共同舉辦之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業於本年3月3日(星期四)及4日(星期五),假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3樓多功能視聽中心,由六直轄市政府法制機關共同舉辦完成,本局負責場次邀請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所長羅承宗所長擔任報告人,以「『波特船』海釣與法律管制」為研討議題,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呂理翔助理教授、洪範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洪偉勝律師擔任與談人。
  本府鑑於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是憲法第15條的規定,在新北市沿海海域內,近年光是釣客落海或是乘坐不安全的浮具出海釣魚,死亡人數高達29人,且未具船型之浮具採用保麗龍或泡棉製作,有非常高的安全疑慮,且影響漁民作業,屢屢發生事故,為了守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遂於2020年11月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與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以當時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3條「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水域遊憩活動」條款,將搭乘「未具船型浮具」,亦即保麗龍船、波特船等出海釣魚公告列為禁止事項;隨後即與中央交通部產生對於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在法規適用上之意見歧異,故而本局就此議題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擬為深入之探討,透過報告人幽默風趣的報告方式及2位與談人從不同角度對此相關議題為深入的剖析,讓與會的大家能就此議題獲得深入的了解,進而得應用於類此議題之相關行政實務上。
  本次活動,主要策畫籌辦機關為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連續2日的研討會,由高雄市政府王副秘書長啓川開幕致詞,邀請前大法官、現臺北大學名譽教授陳教授春生,以「論我國大法官釋憲制度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為題為專題演講,本次研討會原應於去(110)年6、7月間辦理,因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而延緩至本(111)年3月辦理,為因應這場突如其來的百年大疫,中央及各縣市政府莫不嚴陣以待,而期間就相關防疫措施之適法性、合憲性即成重要之法制課題,故本次研討會其他直轄市選擇之研討議題,亦非常具有時事性如「國際大流行下防疫措施合法性之探討」、「責罰相當原則之探討」,而其他議題則分別為各該直轄市政府於其行政實務上所遇之疑難問題,藉此場合提出探討,如「從六輕與橋頭國小許厝分校案看環境整體不正義」、「環境保護下行為責任主體的再界定–思考逕以汽車駕駛人(所有人)為廢清法第27條裁罰主體之可能性」及「行為形式選擇自由與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以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十四條為例」等議題,希冀透過各該場次之報告、與談及綜合座談,對各該議題之深刻分析、精闢論述,能讓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於日後之相關行政作為上,茲為參照。
  六都直轄市法制業務研討會的辦理,一直是各直轄市法制機關共同的年度盛事,亦是六都法制業務交流的一個重要平台,去年因為新冠疫情打亂了共同舉辦的腳步,期許未來不會因此而再受影響,而各直轄市法制機關提出的議題,也將更貼近於生活化、時事化。
110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_主席致詞 110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_局長致詞
110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_海釣法律管制 110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_會議現場

 
瀏覽人次:431 人 更新日期: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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