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 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採現場受理及網路線上預約,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至5點,請逕至本府行政大樓(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
  •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形象區清新風
  •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形象區
張貼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友善列印【另開新視窗】 字級設定:
新聞區
新北市消保官公布金屬罐裝寶寶肉鬆食品檢測與標示查核結果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發布日期:2024-03-01
  • 截止日期:2024-04-30
  • 類別:機關新聞
  • 內容:
    【新北巿訊】許多新手父母會購買市售標示供1歲以上寶寶食用之肉鬆食品,以增添食品風味並促進寶寶食慾,由於本項食品標榜低齡寶寶食用,而1歲以上正值寶寶身體機能逐步發展之時期,其食品內是否含有過量之重金屬、防腐劑或相關有害之化合物,常是身為新手父母之消費者所關心重點。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保護消費者安全,特別從市面購入6款金屬罐裝的寶寶肉鬆食品,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依衛福部公告檢驗方法檢驗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防腐劑、亞硝酸鹽(根)、鉛及錫含量是否超標 (如附表)。
      消保官表示,經檢測本次市售購樣之6款產品,均未檢驗出上述物質。惟就其中1款產品可能涉及標示違規之部分,消保官亦請業者陳述意見後,將陳述內容彙整移送臺南市政府衛生主管機關進行後續查處。如調查結果確實涉及標示違規,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 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官提醒,新手父母若需添購罐裝寶寶肉鬆食品,購買時應注意外觀完整無膨脹或凹陷等其他容易導致漏罐的情況,同時購買具完整標示與合格標章的產品。罐裝食品開封後記得依相關標示妥善保存,並在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 聯絡人:洪伯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20
  • 電子信箱:ah4088@ntpc.gov.tw
相關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112年金屬罐裝寶寶肉鬆購樣檢測彙整表.pdf  
相關圖片
 
消保官公布市售「金屬罐裝寶寶肉鬆」檢測與標示查核結果記者會
消保官公布市售「金屬罐裝..
 
 
專家解說幼兒食品食用建議
專家解說幼兒食品食用建議
 
 
標示不合格之金屬罐裝寶寶肉鬆食品
標示不合格之金屬罐裝寶寶..
 
瀏覽人次:500 人 更新日期:2024-03-07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