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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服飾精品常發生之糾紛
服裝設計不當、品質不良
  (一) 問題之發生:
      秋月向A名店購買進口的名牌白色西裝上衣,只穿過兩次,經送洗衣店清洗,竟因西裝的黑色皮飾不耐洗濯而染色至白色部分。經洗衣店送至服飾品質促進協會鑑定,結果認定是因國外製造廠商設計不當、品質不良所致。
當秋月要求A名店賠償時,A名店負責人竟表示:該店將西裝出賣給秋月時,衣服是完好無缺的,而西裝送洗後出問題,怎可要求該店賠償?然而,洗衣店卻表示,經鑑定結果, 是西裝製造上的缺失造成秋月的損害,且依國外報告,此款衣服以往也曾因洗濯移染而產生糾紛,自不得要求該店賠償。
  (二) 法律之規定: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九條規定,輸入商品或服務的企業經營者,視為該商品的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的提供者,應負同法第七條所規定的製造者責任。本件A名店進口此款名牌西裝上衣,加以銷售,依上開規定,視為該西裝上衣的設計、製造者,應負製造者責任。從而,A精品名店須賠償秋月的損害,因秋月已穿過該件西裝上衣,衣服應予折價,故不得請求全額賠償。此外,洗衣店既係專業洗濯業者,應具有專業資訊,即應知悉此款西裝上衣清洗時, 會產生黑色皮飾移染的現象,竟疏於注意曾有先例的專業資訊,亦應負部分責任。
  (三) 因應之道:
      消費者購買精品、服飾前,宜多充實基本的選購常識,才能督促廠商改善設計不當、品質不良的商品。外國進口的名牌服飾,未必就能保證品質,因此消費者不要迷戀名牌,以免得不償失。
服裝標示不清:
  (一) 問題之發生:
      秋月向B商店購買由A公司自美國進口的金色亮片套裝,沒想到穿第一次後,將衣服掛在衣櫥裡,隔不久再穿時,卻發現領口、袖口都已褪色。秋月找B精品店理論,哪知B店負責人竟以衣服售出超過三天為由,拒絕退換,經秋月再三爭取,店家始勉強答應賠償新台幣五百元,並表示該店僅負責銷售,衣料部分一概不負責任云云。
經濟部商業司於民國八十三年七月正式實施「中華民國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服飾應標示:製造商、進口商的名稱、地址、生產國別、尺寸、纖維成分、洗燙處理方法等事項。本件衣服為美國製品,但標示上並無進口商的名稱、地址,可謂標示不清。
  (二) 法律之規定:
    1. 本件套裝尚未送洗,領口、袖口吸汗部位即已褪色,應屬製造商染整、加工不當所致。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從事經銷的廠商(本件為 B 商店)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的損害,應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廠商連帶負賠償責任。同法第九條規定, 輸入商品或服務的廠商(本件為  A  公司),視為該商品的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的提供者,應負第七條的製造商責任。因此,進口商A公司與經銷商B廠商應對秋月負連帶責任,即B商店應同意秋月退貨或賠償秋月的損害。
    2.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廠商應依商品標示與等法令為商品或服務之標示(第一項)。進口的服飾,應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的標示及說明書簡略(第二項)。商品在原產地附有警告標示者,進口商也應加以標示(第三項)。本件廠商未依規定標示,顯然違反消保法之規定。
  (三) 因應之道:
      消費者在選購服飾時,宜選擇標示完整的衣物,如此,除可依標示洗滌、保養服飾外, 萬一服飾有瑕疵,亦可依標示請求進口商與零售商店負連帶責任,消費權益較能獲得保障。
保證書應蓋店章
  (一) 問題之發生:
      夏荷花費新台幣三十萬元,向名牌專賣店購買鑽戒一只,回家後發現鑽戒有瑕疵,趕緊拿出保證書查看,其上計載:「保固一年,各家連鎖專賣店及經銷商皆可提供服務」,於是將鑽戒拿到專賣店打算更換,沒想到商家竟稱保證書沒有蓋經銷商的店章,無法更換新品,要求夏荷提出送貨單,才願意更換。因夏荷沒有保留送貨單,因此商家拒絕她退貨。
夏荷提出信用卡簽帳單及未蓋店章的保證書作為購買證明,精品專賣店仍拒絕更換新品。夏荷認為因店員疏忽,以致保證書未蓋店章,專賣店竟因此拒絕換貨,顯無道理,乃向消保團體申訴。經消保團體接洽結果,鑽戒公司表示,以往曾有消費者拿舊品或其他商店的瑕疵品向該公司更換新品,公司為了公平起見,所以要求顧客必須提出電腦送貨單才可更換新品。本件因公司有查到送貨單存根,因此同意更換新鑽戒。
  (二) 法律之規定: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廠商對消費者保證商品品質時,應出具保證書,該保證書須記載商品名稱、種類、數量、保證內容、保證期間、製造商的名稱、地址、經銷商的名稱、地址、交易日期等。因此,夏荷既已提供信用卡付款證明、保證書,就可要求廠商履行保證書的內容(更換新品)。
  (三) 因應之道:
      消費者在購買物品(尤其是精品)時,最好保存購買證明(例如發票、收據、信用卡簽帳單、交貨明細單)、保證書等資料,並注意保證書有無蓋經銷商或專賣店的店章,以便商品有瑕疵時,得以順利更換新品。
瀏覽人次:5249 人 更新日期: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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