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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展望
現行制度未改變前,就本市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本府將朝以下幾個方向邁進:
一、強化調查證據能力
國家賠償案件本質上係屬民事侵權官司,事實調查與證據蒐集能力十分重要,本府以往受理國賠申請案件,於事證調查上仍嫌不足,尤其在因道路維護管理不當而產生之國家賠償案件,多屬車禍事件,而對於車禍發生與道路坑洞間之關係,以往並無足夠之經費委請專門機構進行鑑定,本府已與相關公益團體聯繫合作以為因應,期使國賠案件之審議,更具專業並杜爭議,以服民心。 
二、加強法治訓練
國家賠償制度係事後之救濟,制度設計再完善,亦絕難彌補人民因行政機關之違失行為所受損害,本府一向本著積極行政之精神,認為與其事後給予人民賠償,不如事前積極教育公務員,建立公務員行政法制之概念,以減少國賠案件之發生。故本府每年仍於有限經費下編列預算,舉辦本市境內區公所分區法律講習,講習之目的即在加強各公所、各附(所)屬機關業務承辦公務員之法律概念,於新年度更增列經費,計畫辦理行政法學術研討會,期能提昇本府業務承辦人之法律素養。 
三、落實基層輔導
目前本市境內各機關國家賠償業務之辦理,多係由非法律系人員兼辦,且更迭頻繁,造成國家賠償業務之處理無法經驗傳承,雖事出已多年為皆無法獲得改善。故本府除每年舉辦國家賠償業務座談會,為使基層國賠業務工作同仁得藉以意見交流,就實務上所遇困難提出討論外,已賡續要求承辦人員增加下鄉輔導之次數,了解基層業務辦理情形,並與基層承辦人作意見交換。
瀏覽人次:883 人 更新日期: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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