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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採現場受理及網路線上預約,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至5點,請逕至本府行政大樓(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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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展望
一、強化訴願審議委員會功能,保障人民權益
鑑於原處分機關常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款規定,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據以排除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適用,剝奪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惟基於人民程序保障及減少行政機關錯誤決定之功能,故於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第20次會議以附帶決議方式,並函請原處分機關通盤檢討適當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方能確保人民權利。
 
二、積極推動實施訴願集中預審制,有效提升效率與效能
強化積極推動實施訴願集中預審制,節省預審時間,以提高審結件數,縮短訴願事件之處理期間,速審速結,提升效率與效能,保障人民權益;另增加人力、召開訴願審議會議之次數及議事效率,以提高審結件數,爭取時效,保障人民權益。
 
 
三、加強實施訴願法治教育,落實依法行政
增加舉辦相關專題研討會、講習之次數,以提升本府所屬各機關及本市各區公所行政處分之正確性與妥適性,避免不當用法,落實依法行政,保障人民權益,減少民怨。
 
四、擴大人民參與訴願程序,保障人民陳述意見等之程序權利
加強落實當事人陳述意見、言詞辯論、調查證據等程序正義之保障,通知訴願人與原處分機關到會陳述意見或進行言詞辯論程序,以發現真實,提升訴願決定之正確性。
 
 
五、舉辦公聽會
為集思廣益,針對影響人民權益重大之訴願爭議事件,舉辦公聽會,廣邀相關機關、各界代表、學者專家出席,聽取各方意見,以作出公正客觀之訴願決定,強化訴願審議委員會功能,保障人民權利。
 
六、加強與其他跨縣市政府合作舉辦訴願實務研討會
本府將針對訴願實務議題賡續與各直轄市政府合辦訴願實務研討會,並視研討議題邀請行政院訴願會或中央有關部會參與,將歷次訴願審議委員會開會期間所發現之法律疑義爭議問題,邀請專家學者作專題報告,並召開研討會,以促進對法律見解之共識及實務經驗交流,同時提昇本府同仁辦理訴願案件之專業能力與品質。
 
 
七、強化擴大便民服務,賡續實施網路線上便捷服務
賡續實施訴願線上申請陳述意見、言詞辯論、申請閱覽卷宗及決定書全文查詢等網路線上便民服務,擴大為民服務,以節省時間成本,提升為民服務效率。並提供本市偏遠地區提起訴願之民眾數位化(視訊)陳述意見之服務,減少舟車勞頓,落實訴願程序正義,保障訴願人權益。
 
八、擴大資訊公開,便利民眾查詢
有關訴願案件之收發、登錄及訴願決定書等各項文書之製作,均由本府公文作業處理系統全程控管外,另透過法制案件管理系統作專案管理,俾便案件追蹤及進度管制;另為因應民眾運用網際網路獲取資訊之普及性,利用本局網頁提供民眾訴願業務相關資訊及訴願表格下載,並於98年度建置完成訴願人申請陳述意見(言詞辯論)或閱覽卷宗之便捷服務;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7款規定,訴願決定書屬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的範圍。但依同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前段規定,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本府為符合上述政府資訊主動公開之規定,又為兼顧個人隱私資料的保護,乃重新整編訴願決定書資料,已將訴願決定書資料增作遮蔽當事人、關係人的姓名、地址、身分證號、車號等其他足資識別個人隱私的相關資料,並上網載登於本府電子法規資料庫的訴願決定書單元,另與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置於該公司所經營之「法源法律網」,以擴大便利一般民眾利用網路查詢,以達到維護一般民眾知的權利並兼顧當事人隱私權的保護。
 
瀏覽人次:1017 人 更新日期: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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