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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可否補充訴願理由?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發布日期:2016-12-14
  • 類別:訴願審議
  • 內容:

    訴願案件原則上是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如果您認為原處分機關訴願答辯書內容有不正確或需補充的地方,需要補充說明時,可以儘速檢附相關證據資料,以書面方式補充訴願理由,逕送或掛號郵寄至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併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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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517 人 更新日期: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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