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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六食堂及大方小吃店便當食品中毒事件受害者求償說明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發布日期:2026-04-14
  • 截止日期:2026-05-14
  • 類別:機關新聞
  • 內容:
    【新北市訊】依據衛生局調查結果,已確認本次食品中毒事件之因果關係。受害範圍涉及清六食堂及大方小吃店兩家商號(4月4日及4月5日)銷售便當商品。

    為保障受害民眾權益及求償時效,請務必妥善保存並提供以下資料,以利後續保險理賠申請;若未留存相關事證,將有礙後續求償權益及程序作業:
    1.消費紀錄:統一發票;若透過外送平台訂購餐點而未取得發票,請提供訂餐紀錄。
    2. 醫療損失:醫療機構核發之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
    3.若有工作損失,請另提供請假單、薪資證明等相關文件。

    並請依以下方式提出正式求償登記
    >LINE官方社群
    連結:https://lin.ee/sN34qcs4
    ID:@772zbrxj
    >請主動告知:姓名、電話、Email、用餐店面、日期、用餐方式(內用或外帶)。
    完成前述內容告知即視同提出正式求償請求。
    >並請儘速於2個月內完成登記,以便於作業順利。

    >如無LINE帳號者,惠請來信/電告知並登記
    Email:jinni.huang@leadclaim.com.tw
    電話:27525005 分機62 黃小姐

    註:清六食堂公所店之商業登記名稱為大方小吃店,清六食堂中興店之商業登記名稱為清六食堂。

    資料詳洽:
    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鍾佳儒消保官 電話:02-2 9603456轉5121
  • 聯絡人:鍾佳儒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5121
  • 電子信箱:AO8692@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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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求償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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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1 人 更新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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