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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消保官攜手教育局抽查轄內音樂教室及樂器行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發布日期:2025-02-28
  • 截止日期:2025-03-30
  • 類別:機關新聞
  • 內容:
    【新北市訊】為了給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音樂學習環境,許多家長願意投入許多時間和金錢,期望孩子能在音樂方面取得優秀成績,同時往往也會求助於坊間的音樂教學業者,但業者良莠不齊、環境安全也常有疑慮,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確保音樂學習的消費安全,並維護消費者權益,特於新學期開始即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稱消保官)會同市府教育局人員,前往轄內的音樂教室及樂器行業者進行短期補習 班立案及樂器租賃定型化契約抽查,並對樂器租賃收退費方式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進行調查,讓孩子安心學習。
    消保官表示,為確保孩子學習音樂之消費安全及保障消費權益,新北市政府於114年2月由消保官及市府教育局人員等針對本市10家音樂教室及樂器行進行聯合稽查,針對業者「是否提供音樂教學服務」、「短期補習班立案查核」、「樂器租賃收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等項目進行 重點查核,查核結果有3家樂器行業者疑似未立案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查處,勒令場所停辦並擇期複查,經查證屬實者最高可開罰25萬元,另有3家合法立案音樂補習班現場查核有缺失,將依規定裁處、命其限期改善,並輔導改善完畢。
    消保官指出,日前曾有發生音樂教室及樂器行出租樂器,發生樂器毀損後被求償高額賠償金之情形,故本次對各提供樂器租賃業者皆宣導須 事先言明琴齡及價格,發生樂器毀損滅失之賠償費用不得高於重置費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本次另就「樂器租賃收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進行調查,絕大部分樂器租借時多半會收取押金,本次抽查各家業者押金範圍約為琴價10%~20%左右,假如發生可歸責於消費者之情形造成樂器毀損時,業者將予以扣除維修費用再退還餘額。
    消保官及教育局共同呼籲,未合法設立短期補習班,無論教學 環境、消防設施或師資等要求,皆無法依法查詢,家長在選擇補習班時,應注意查看其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或可利用新北校園通APP及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網站(https://bsb.kh.edu.tw/)查詢,並了解課程內容及收退費標準。同時,消費者在租賃樂器時,應仔細審閱業者樂器租賃條款,確保自己不會受到不公平的條款約束。
  • 聯絡人:鍾佳儒消保官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21
  • 電子信箱:AC2663@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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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會同市府教育局於新北市音樂教室業者進行稽查
消保官會同市府教育局於新北市音樂教室業者進行稽查
 
 
消保官會同市府教育局於新北市樂器行業者進行稽查
消保官會同市府教育局於新北市樂器行業者進行稽查
 
瀏覽人次:708 人 更新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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