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公布市售保溫杯墊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發布日期:2025-12-24
- 截止日期:2026-01-23
- 類別:機關新聞
- 內容:
【新北巿訊】冬天來臨,您正考慮購買體積小巧的插電式保溫杯墊來保溫熱飲嗎?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為替消費者把關商品安全,隨機購買7件保溫杯墊商品,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檢測電器安全性及所含限用有害化學物質是否超過國家標準,並會同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檢查是否具合法商品標示,發現高達6件欠缺完整標示,2件所含限用有害化學物質超標,僅1件商品完全合格 。 消保官表示,本次專案委由SGS進行的保溫杯墊耐電壓、熾熱線測試均過關,但依據國家標準CNS 15663測試鎘、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及多溴二苯醚含量是否超出基準值時,發現2件保溫杯墊的部分零組件含鉛量超過1,000 ppm。消保官進一步說明,CNS 15663是參考歐盟RoHS電子及電器設備中使用禁限用有害物質指令所制定,其性質屬於環保法規,目前雖無足 夠科學證據指出消費者使用含鉛量超標的電器會「直接」導致身體健康遭受損害,但這些廢棄電器所含的化學有害物質如進入水、土壤及空氣,除不利環境永續發展,也將間接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 消保官指出,消費者保護法賦予業者致力充實消費資訊的義務,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請2家業者先行下架商品並限期改善消費資訊,待商品補正標示CNS 15663限用物質含有情況後始能重新 上架販售,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並作出正確理性的購買決定。 此外,本次抽檢也查到共6件商品標示違反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定,違規情形包括未以繁體中文標示、漏標商品名稱及型號、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國外製造商或進口商相關資訊、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經濟發展局針對3件進口商位於新北市的違規案件均已輔導改正完畢,並已將3件位於外縣市違規案件移請業者所在地縣市政府 進行後續查處及輔導改正。 消保官建議,因使用保溫杯墊時須插電以維持高溫,使用前應詳細閱讀商品使用說明書或注意事項,除避免於潮濕處使用保溫杯墊外,於產品運作時亦應避免觸摸保溫盤,以免燙傷。
- 聯絡人:陳思純消保官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41
- 電子信箱:AW9861@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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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