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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消保官公布市售衣物掛燙機商品標示查核結果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發布日期:2024-05-03
  • 截止日期:2024-07-03
  • 類別:機關新聞
  • 內容:
    【新北巿訊】要上班了卻發現襯衫皺巴巴,您會用電熨斗還是現在正夯的衣物掛燙機來燙整衣服呢?衣物掛燙機因為操作簡單,種類也多元,有折疊式、手持式、直立式甚至二合一款式,受到許多消費者的青睞,也是母親節常選擇送給媽媽的熱門禮品。由於衣物掛燙機自112年1月1日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稱消保官)為了解目前網購通路上相關商品是否皆有清楚的標示, 於母親節前夕與經濟發展局合作透過網購隨機購買15件衣物掛燙機商品,查核商品中文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卻發現有4件商品未依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也沒有合格商品標示,另有3件欠缺完整商品標示,等於近一半商品不合格。
      消保官表示,衣物掛燙機現已列為應施檢驗商品,112年1月1日後製造或進口之衣物掛燙機應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本次查核雖有4件為 列檢前商品,不適用上述規定,但有4件機器本體或包裝外盒皆未發現商品檢驗標識,可能有逃避檢驗的情形,業者已先自主下架違規商品,後續查處已移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據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辦理,若查證確實為逃檢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業者將面臨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另本次亦查出7件商品標示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與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 定,違規態樣包括未標示商品名稱及型號、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商品原產地、規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及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經濟發展局已函請本市境內業者限期改正並全部改正完畢,也將本市境外業者違規案件移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中。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商品標示就如同商品的身分證,所有重要資訊都應完整標示,再加上政府推 行應施檢驗商品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制度,除可協助消費者了解商品屬性,也為消費安全多一道把關。因此,消費者在選購商品前應有檢視商品標示的習慣,才能作出正確的購買決定,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 聯絡人:陳思純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41
  • 電子信箱:aw9861@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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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113年市售衣物掛燙機市場購樣查核結果彙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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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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